来信内容:你好,本人是合肥本地户口,在合肥老城区已有两套住房。在限购政策出台前于9月28日在文一豪门金地开盘时交了50000定金(这之前已经交了5000元认筹金)并于10月3号前去售楼处被告知无法签订合同,等待通知。10月25号左右 售楼处通知先交首付然后网签合同。想咨询一下,合肥市限购政策是以网签合同为准还是以定金为准?
回复单位:市房产局 答复时间:2016-11-02
答复内容: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